|  
 
 
	 
 
	公司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
 
	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:公司需合并的,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,并按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履行通知债权人、处理债权债务义务之后,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,申请变更登记。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:
 
 吸收合并
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,被吸收公司解散,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,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,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。
 1、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,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 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 (2)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(或其所有者)同意合并的决议(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)。
 (3)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
 (4)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。
 (5)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(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、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、公司章程修改、其他需变更的事项)。
 (6)章程修正案(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)或新章程。
 (7)由全体股东出具的《确认书》。
 (8)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
 (9)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名录(A:法人)》、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名录(B:自然人)》、《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》、《公司董事会成员、经理、监事会成员情况》。
 (10)合并后需解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)、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 (11)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。
 2、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,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 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 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 
  
 
 
	 吸收合并公告登报格式:
 
	吸收合并公告北京XXXX公司经股东决定拟吸收
 合并北京XXXX公司,即日起注销
 上北京XXXX公司同时该公司的债权
 债务由北京XXXX公司承继,请被
 吸收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人可首
 次见报日起XXX日内要求公司清
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,逾期
 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
 特此公告.
 北京XXXX公司
 北京XXXX公司
 联系人:XXXXXXXX
 联系方式:XXXXXXXXX
 
	■电话:010-56012025/26 
 
	■传真:010-67337417 
 
	■ q q:849008525 
 
	■邮箱:849008525@qq.com 
 
	■网址:www.bjwbwz.com 
 
	
 |